建立在哲学因果关系上的法律因果关系理论长期以来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有诸多流派 ,影响最大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法规目的说和可预见理论。侵权法上的原因在国内学界有过行为原因说、过错原因说、违法行为说、加害行为说、侵权行为说等 ,但加害行为与介入因素作为原因是较全面的观念。在适用因果关系理论解决损害赔偿案件时则要确立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推定因果关系规则、法律原因规则,以落实司法客观、公正、高效精神。
陈长明.侵权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介述[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4(4):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