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要求行政立法在理念上彰显人本精神, 在内容上注重人权保障, 在程序上强调公众参 与。但我国行政立法存在政府本位主义浓, 公众参与程度低, 监督审查弱等问题。在行政立法中应该牢固树立平 等理念, 加快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不断健全司法审查为主的监督制度, 以便更好地践行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宋智敏,胡正昌.关于以人为本与行政立法的思考[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3(4):85-88.